关于国(境)外offer审核和网上综合面试的公告
一、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以下简称我院)目前正在对申请人提供的国(境)外offer进行初审。初审将主要针对offer内是否有明确表述该学生已被(无条件或有条件)录取以及录取学校是否在教育部涉外监管网认可的国(境)外大学名单之内,初审结果只决定申请人是否有资格参加本次考试(网上综合面试)。初审未通过者我院将电话告知不予参加考试。初审结果不证明offer的来源真实性和录取有效性。
二、即日起我院将针对offer的来源真实性开展第二轮审核。现请全体申请人提供录取您的国(境)外大学的录取官员直接发给您的关于录取相关信息电子邮件的彩色电子截图或彩色PDF文件,该邮件内容还须包含国(境)外大学发件人的职位(录取官)、办公室和办公电话(我们将进行接通电话验证)以及官方邮箱地址等重要取证信息。以上文件请您立即通过电邮发给我院,我院接收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9月6日晚24:00时,过期不报者作弃权处理。
三、请全体申请人签署一份责任声明,基本内容如下:
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承诺我所提交的国(境)外offer完全真实有效,如果经过官方查证该文件为伪造或无效,我将承担全部由此带来的后果。
签字人:学生姓名,电话
父/母姓名,电话
该声明须呈现在A4纸上,内容和签名均为手写,拍照后制成彩色PDF文件随以上offer取证文件一同提交。
四、全体申请人提交的offer及相关文件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由此带来的录取结果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我院的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