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学院举办2016年院长见面会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2-06   浏览次数:183

为推进现代化大学制度建设,增强学生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创新性,引领青年学生投入到学校、学院的发展建设中,构建科学、规范、创新的管理体系,国际商学院构建了“两会”模式的学生参与学院民主管理体系。即通过建立健全学生综合事务听证委员会制度、院长见面会制度,确定听证委员会、见面会的职能领域,并依托“两会”成立由学生代表为主体的专项工作委员会,提升学生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的意识,增强自我管理能力,拓展参与民主管理的渠道,完善自我管理载体。

2016年12月2日上午10时,国际商学院2016年院长见面会在国际商学院408会议室召开。学院院长李锋、党总支书记赵东方、副院长刘春芝、才宇舟,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孙福广,学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全体辅导员以及学院团委学生干部、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专项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学生助理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团委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宫箭主持。

会议建立健全了“听证委员会”和“见面会”的工作制度,使“两会”成为学生自我管理和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的主体形式。听证委员会每年召开3次,原则上以4个月为时间节点。院长见面会每年召开2次,分别在6月、12月进行。依托“两会”,学院将以学生代表提案形式充分发挥学生代表的参与管理效能,广开言路,积极吸纳学生代表对于学院发展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院长见面会,各学生专项工作委员会工作章程、工作职能正式确立。

1.学生综合事务听证委员会主要职能为对学校、学院重要制度、文件,重大发展决策,重要奖惩事宜及其他需要学生参与的听证事宜予以听证。

2.学生权益维护提案委员会主要职能为收集、整理学生对于学院管理、教育教学、后勤保障及校园文化建设方面存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提案或可行性论证予以反馈或发布。

3.教学工作信息反馈及服务委员会主要职能为协助学院教学主管部门或负责人及时反馈教师课堂教学信息、师德水平,教学基础设施及后勤保证服务情况,收集广大学生对于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相关教学工作项目的服务工作。

4.学生校园安全自我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能为加强学生在校园内、学院内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管理职能。

通过院长见面会,学院领导班子、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学生助理岗位设置正式实施。学生助理岗位基于引领优秀学生直接参与学院管理工作,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能力的同时,在学院各项决策和举措中融汇学生角色意识。并能依托学生助理将学院各项事业发展的政策、制度、举措传递给广大学生群体,实现信息共通。为学生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工作的质量提升和自我管理效能增强提供保障措施,形成工作推进的良性激励机制。

在院长见面会上,学院院长李锋代表学院对长期以来学生干部、学术骨干对于学院工作的奉献和投入表达了感谢。并对下一步学生组织、学生专项工作委员会、学生助理的工作分别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为促进学生干部的工作和成长,李锋院长从学生组织工作的定位、方向入手,就如何发挥学生组织的服务职能,如何体现学生干部的引领作用与与会学生干部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结合学院发展的重要成果,李锋院长将专业建设的主要方向和学院教学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工作也和与会学生代表作以解读。

本次院长见面会标志着国际商学院学生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创新性组织形式的启动。在下一步工作中,学院将有效发挥学生组织、学生专项工作委员会和学生助理的积极作用,推动学院人才培养工作再上新的台阶。